有人指给我看这篇文章:The importance of stupidity in scientific research。直译他的标题作为标题,是不是很标题党。
作者讲他多年后遇到以前一起在研究生院的同学,她从研究生院退学后去了哈佛,现在成了资深的律师。问到她当初为什么退学?她说因为研究生的生活让她觉得很愚蠢,几年时间一直觉得自己很蠢,所以受不了、退学了。
然后作者说,一直认为她是很聪明的人,她成功的职业生涯也说明了这一点。作者不解为什么她会觉得自己蠢,想啊想,直到第二天他终于明白过来。
他接着说,科学也让他觉得愚蠢,而且他已经习惯了,习惯到主动找机会让自己觉得愚蠢的程度。为啥呢?他说,念博士做研究,与中学与大学时期不同。中学与大学时期,我们上课,然后考试。知道试题的正确答案,说明学得不错,感觉良好。但念博士不同,你必须做个研究题目。而好的题目,必须是之前未知的,不清楚的,没实现的,还没有人知道正确答案的。好了,这样的好题目放到你面前,开始时你自然会发现自己啥也不懂,啥也不会了。
更槽糕的时,这种状态会一直延续下去,如果你想做好科学的话。因为想做出点有意思的发现,你必须投入到未知领域里去,而这个未知领域永远是无限大的。相反,我们所知到的倒是有限。所以,要从学生成功转变为研究者,必须习惯于觉得无知。
所以“我不知道”的回答,比“我知道”更能代表科学。
翻译很偷懒,感兴趣的话去看原文吧:The importance of stupidity in scientific researc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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